我最厌恶的女人类型,就是和前男朋友分手后,在很短的时间内---比如一个月---又另结新欢的女人。这会让我感觉到,这场爱情的价值是那么的低廉,和这个女人的点点滴滴,回忆起来竟然成了对自己莫大的羞辱。
不幸的是我深交了这么两个人,这也是对我的极大讽刺。
这两位小姐论姿色,论言行,论找新男朋友的速度,都是不分伯仲。把在一起的甜言蜜语海誓山盟和分手后替补的闪电出现比较起来,才发现在某些人的心里,爱情的到来简直如同放屁一样的容易。
其实找不找与我已经没了关系,我这里说三道四也没有任何意义。但是有些想法不公开,未免有人还会误会,还他妈拿着分手前的事冷嘲热讽,以为自己还算哪跟葱呢。
本人就是经历丰富,感情债多,但是再怎末着,也不象某些人一样,上月还说着爱你,下月就和另一个男人找“真爱”去了。有些人就这样,还没和这个男朋友散干净,就和下一个好上了。生命中离不开男人,让她单身过一阵子简直如同要命。所以仗着点姿色,身边男人也不缺,管他什么爱不爱,先拿个用呗。真让人恶心啊,想象又是一段两人满脸真挚满口谎言的情景,真不明白世界上还有这样的人。
我对爱情是问心无愧的,可能某些人会嗤之以鼻,又把话题转向老黄历。但是请明白:分手前,你怎末埋怨都可以,还能给我一个很在乎我很爱我的假象;分手后,你没有任何资格给我说这说那!至少在对爱情的真挚程度上,我比你强多了:不会随随便便又“爱”上另一个人!
今后想来看看,欢迎,但是给我安静地路过!
